氣候危機迫在眉睫 香港能源結構應立即轉型
【文/陳樂澄(思匯政策研究所研究分析員)、楊敬雯(思匯政策研究所助理營運經理)】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IPCC) 於 2021 年發布的第六次評估報告,警告我們需要立即大幅減少排放,才可把全球氣溫上升控制在 1.5°C 以內。氣候變化會令香港遭受更頻繁的酷熱天氣和極端降水,為了減緩氣候危機對我們構成的威脅,香港需要立即減碳,而本地發電為減排關鍵,政府須盡快使能源轉型至淨零碳排放。
今年九月熱夜日數和酷熱天氣日數皆破百年紀錄,十月短短四天內天文台兩度發出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全球氣溫上升已影響日常生活。香港政府於去年承諾在 2050 年之前實現碳中和,而發電為本港最大碳排放源,約佔 2019 年香港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 66% 。 2020 年香港的整體發電燃料組合中,燃煤和天然氣發電約佔 75% ,能源結構仍倚重化石燃料。
中電於 9 月發表《氣候願景 2050》,承諾致力於 2050 年底前,實現淨零溫室氣體排放。其打算引入更多燃氣發電,計劃於 2040 年年底前淘汰燃煤發電資產,從電網輸入更多零碳排放能源,並探討在香港水域興建離岸風場的可行性。香港政府亦在 10 月 8 日公布《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承諾在 2035 年前,將不再使用煤作日常發電,並把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提高到 7.5-10% ,希望提高零碳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至約 60% 至 70% 。
我們樂見港府和電力公司願意訂立更為進取的減碳目標,並為香港引入不同的低碳能源。然而,政府於《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提及的措施仍未足夠,應立即實行以下三項建議,從而於短期內大幅減少碳排放。
- 擴大本地風力和太陽能發電規模
《香港氣候行動藍圖 2050》未有提及本地可再生能源所佔發電的比例目標,但多項研究表明,香港利用本地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潛力可達總供電量的 10% ,其中以離岸風力發電場最具潛力去幫助香港進一步減碳,而太陽能光伏技術目前亦應用不多。為此,政府應全面審視香港的可再生能源資源。除了現時推行的上網電價計劃以外,政府亦應引入補貼和稅務免減等經濟誘因,鼓勵電力公司和商業機構去研發可再生能源技術。
- 進一步擴建轉廢為能設施
轉廢為能 (WtE) 技術目前為本地可再生能源的主力,政府可在兩家電力公司《管制計劃協議 (SCA) 》加入條款,要求在其發電廠區發展轉廢為能設施,如青山和南丫發電廠有潛力發展兩至三個焚化爐。同時,政府需要提高建設和運作轉廢為能設施的透明度,例如提供實時空氣質量監測,並制定嚴格的排放標準,以妥善解決居民對空氣污染和異味等擔憂。
- 透過區域合作,從中國大陸輸入更多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中國國家發改委於今年要求各地政府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多省限制煤、電用量,從而推動能源結構改革,達至碳中和。同時,廣東省積極建設新的核電站和海上風力發電場,這正是香港成為華南地區能源項目重要投資者的機會,政府可透過區域合作,如與當地電力供應商洽談聯營合作,從廣東輸入更多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其中,如果香港採用高比例進口核能的費用會較為相宜,並可在 2035 年前減少 70% 供電系統排放,政府應研究其可能性。
香港政府應把握機會,立即實行上述三項建議,為能源結構轉型,減少發電碳排放,負起紓緩氣候危機的責任,以免後悔莫及。如有任何延誤,都可能窒礙香港在 2050 年前達至碳中和,錯失減緩氣候變遷威脅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