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仔餅」被指搶槍案 開槍警:落單後想起襲警片段 感孤身力弱遂拔槍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稱在西灣河遭示威者襲擊、搶槍,遂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熊仔餅」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三罪,案件今( 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開槍的交通警出庭作供,指當日環境令他感覺「唔安全」,案發時他發覺同袍不在身旁,「得返自己一個警察喺現場」,加上又有人走近他,他瞬間回想起幾段過往落單警員被示威者襲擊的新聞片段,認為自己「孤身力弱」,身處的環境很危險,覺得用警棍或胡椒噴霧「都唔能夠抵禦呢班人群結襲擊」,遂拔槍指向人群。案件下午再續。
開槍交通警獲法庭頒佈匿名令,准以警員 A 自稱,他亦獲准以特別通道出入。警員 A 供稱,當日早上他與警司 B 和一名高級警員,乘坐警車到西灣河巡邏。當時他身上配備手槍、胡椒噴霧和伸縮警棍。早上 7 時 19 分,他們到達西灣河一帶,見到愛信道有塞車,似乎是從太安街開始塞車。他與警司 B 和高級警員在太安街和愛信道交界下車。他走在前方,警司 B 緊隨其後。他沿太安街前行,見到筲箕灣道和太安街交界有堵路,路面滿佈垃圾、紙皮箱和發泡膠箱。
警員 A 指,見到前方約 50 人聚集,當中有身穿黑衫黑褲和佩戴黑口罩的人。他前行期間,聽到有人大叫「有狗」、「黑警」、「快啲走」。他亦留意到有兩名男子於安全島上綁繩堵路,他喝止並衝上前追截,惟該兩名男子逃走到西灣河文娛中心外的人群之中。警員 A 稱,他見到有其他人走動,令他感覺「唔安全」,解釋是因為當時的社會氣氛,加上該段時間時有襲警事件發生。
警員 A 續指,由於感覺不安全,他沒有上前追截該兩名堵路男子,原本打算轉身,到安全島解繩開路便離開。但他轉身後,發覺警司 B 不在他附近,「得返自己一個警察喺現場」,突然他背後傳來一把男聲「唔好畀佢走」,認為這句說話是針對他,感覺身處的環境很危險,遂手按著槍柄,轉身面向文娛中心,左右戒備,A 稱有十多個示威者走近他,當中甚至有 2 至 3 人手持硬物。
警員 A 之後供稱,突然有一名身穿白衣、「衫帽笠頭」、戴黑口罩的男子一個人走近他,該男子身後有 2 至 3 人緊隨,他回想起網上片段,有落單警員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又一城和元朗大馬路被襲擊的事件,在這些事件中,警方「即使用警棍都抵禦唔到襲擊,甚至搶警槍」,由於當時他自己一個「孤身力弱」,評估後認為用警棍或胡椒噴霧「都唔能夠抵禦呢班人群結襲擊」,「好擔心自身安全,如果被襲會身體受嚴重傷害」,於是他拔槍指向白衣男子,喝止他及其身後的人。
庭上播「熊仔餅」中槍片段 家屬崩潰失控
傳召證人前,控方在庭上播放由「丘品創作」拍攝、案發時的片段。當片段播放到周柏均中槍一刻,有家屬情緒失控,彎腰嚎哭,需要他人攙扶離開法庭。法官謝沈智慧問「邊個係度笑?」,有旁聽人士回應「喊呀,邊笑得落」,法官指「如果情緒不穩麻煩出去」。控方重複播放片段,當片段播到有防暴警察到場,拉起已癱倒在地上並流了一地血的周柏均時,有旁聽人士鼓噪。法官提醒,這是公開聆訊歡迎公眾旁聽,但希望他們保持肅靜,否則影響法庭觀看證據或會對被告不公。
兩名被告為周柏均(22 歲,學生)、胡子鍵(21 歲,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及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三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A、企圖搶劫 A 警槍;周柏均另被控企圖從警員 A 的合法羈押逃脫。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