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刑毀男廁 警員被盤問屢稱不記得 反問辯方「喺莊嚴法庭同我玩記憶遊戲?」
29 歲男子被指今年初在葵涌廣場男廁內,寫上「黑警狗官」,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今(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員羅偉文在辯方盤問下屢稱不記得,又反問律師:「你唔係喺個咁莊嚴嘅法庭度,同我玩記憶遊戲呀?律師你都唔記得上星期六去邊間餐廳食飯啦?」辯方問羅,被告身軀有否遮蓋其視線,羅稱不回答;裁判官陳慧敏聞言謂:「點解唔回答呢?呢個問題好簡單咋嘛?」羅思索一會始表示沒有。
稱目睹被告刑毀男廁的警員羅偉文,今日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要求羅形容被告案發時的動作,羅稱被告手持一枝箱頭筆,站在廁所門板前寫字。辯方要求羅再詳細形容,例如被告手抬至甚麼高度;羅聞言謂:「律師呀,你唔係喺個咁莊嚴嘅法庭度,同我玩記憶遊戲呀?律師你都唔記得上星期六去邊間餐廳食飯啦?」
警稱不回答辯方問題 官:點解唔回答?
裁判官陳慧敏要求羅回答問題,「記得就記得,唔記得就唔記得,律師有責任向你盤問。」辯方再問羅,被告當時是否「企直」寫字、被告身軀有否遮蓋其視線,羅一概表示不回答。裁判官聞言謂:「點解唔回答呢?呢個問題好簡單咋嘛?」羅思索一會,回答「沒有」。裁判官稱「咁咪答無囉,點解唔回答?我唔明啦。」
羅續指向被告出示委任證,稱:「我係警察,依家要截停你」,但不記得被告有否回應。辯方指,被告曾遭幾名警員帶到商場近玻璃位置;羅同意但不清楚原因。辯方質疑,被告昨日沒有提及此事,羅承認並稱「唔記得同你哋講」。案件下午續審。
被告麥榮傑(29 歲)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 2021 年 1 月 19 日,分別在葵涌廣場二樓男廁內損壞廁格、牆身及門口。
案件編號:WKCC194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