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

前年 11 月理大圍城期間,27 歲侍應被指藏六角匙、剪刀及偷竊射箭學會會員證,否認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及盜竊共 3 罪,今( 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自行抗辯的被告指,當時約 3 名警員把他按在地上拳打腳踢,致眼鏡碎裂。惟警員表示「見唔到」,重申「我喺度個時一定係無」。

警員陳振江(譯音)供稱,當日凌晨開始在紅磡站 A 出口的天橋外戒備,約 3 時 45 分,戴彩色草帽、穿黑白間條上衣及手持彩色雨傘的被告在地下燈柱附近徘徊,遂與同僚 5842 上前截查,並在其背囊內搜出涉案物品。被告在查問下承認剛從理大出來,並不認識會員證上的兩人。陳遂以暴動等 3 罪拘捕他,並轉交刑事調查隊處理。

不過,被告供出另一版本,指 3 名警員命令其「舉高雙手,行去天橋方向」,但陳並非截停他的警員之一。被告又指,當時被警員用力按在地上拳打腳踢,致眼鏡碎裂。對於上述指控,陳振江均稱「見唔到」,「我喺度嗰時一定係無」。

劉思衛(27 歲,侍應)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紅磡康莊道紅磡天橋上近 A1 出口管有一套六角匙、四把剪刀及一把𠝹刀;另被指同月 12 日至 18 日,在理工大學盜取理工大學射箭學會會員證。

案件編號:KCCC8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