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於去年 4 月 28 日在中環 IFC 發起「和你 Sing」,期間大批警員進入商場,票控多人違反「限聚令」,包括「Lunch 哥」李國永。李國永早前認罪被還押以待索取一系列報告,本月 16 日判刑。李國永今(8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陳仲衡批准,家屬聽聞決定激動落淚。法官特別提醒李國永,保釋條件包括不可以再干犯限聚令相關法例。李國永則回應「我今生今世都唔會再違法㗎啦」。

李國永獲准以 2,000 元現金保釋,條件另包括母親五萬元人事擔保,不准離開香港,每周一到警署報到,必須出席所有精神科、心理專家、社工及感化主任的會面,準時服藥,另不能再干犯限聚令相關的法例。李國永聽畢條件後回應「明白,我一定會準時出席」,又指「我今生今世都唔會再違法㗎啦」,「我已經反省咗,多謝法官大人」。

裁判官:身為學生唔好好讀書,顧住搞政治

裁判官早前指,本案嚴重性在於李國永「身為學生唔好好讀書,顧住搞政治,置防疫於不顧,無視禁令參與聚集」,並指出當日有十多人在商場聚集,增加傳播風險,因此被告不適合判處罰款。而被告不願意接受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兩種判刑,基於被告的年紀,決定再索取進一步感化及社服令報告,以及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再判刑,被告須還押至 12 月 16 日。

案件編號:HCCP 66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