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旺角】被控管鐳射筆 女社工不認罪 控方擬為警申請匿名令
民陣前年發起 10.1 遊行,大批示威者在多區聚集,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一名 28 歲女社工被指在旺角管有一支鐳射筆,今( 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獲准繼續保釋至明年 3 月 30 日開審,預料需時 3 天,屆時會傳召 6 名警員作供,亦會為他們申請匿名令。
麥籍心(28 歲,社工)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指她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九龍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
案件編號:KCCC 299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