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刑事化首案 案情曝光 被拖欠裝修費 公開債仔資料 小額錢債審裁處出庭後 債主庭外被捕
「起底刑事化」修例生效兩個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3日)展開首宗拘捕行動,涉及在一個網上平台,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事件源於金錢糾紛。據了解,被捕男子被拖欠裝修費,故於網上公開裝修戶資料,呼籲網民小心。他控告裝修戶主至小額錢債審裁處,案件今日開審,下午近一時,他一步出審裁處即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人員拘捕,於晚上近 9 時獲准保釋候查。
明年 1 月再到警署報到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展開拘捕行動,指一名 31 歲男子涉違反「起底」罪行,涉嫌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被捕人士涉及在一個網上平台,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事件是源於金錢糾紛。被捕人士於晚上約 8 時 50 分以 1000 元擔保候查,明年 1 月 3 日須再到警署報到。
有人懷疑拖欠約六萬元裝修費資料被公開
據消息人士透露,涉案男子原本替一男一女的家居單位裝修,6 月簽約並於 10 月完成裝修。其後該男女懷疑拖欠他約 6 萬元、合共兩期裝修費,於是涉案男子在社交媒體群組發文,指控二人拖數,並在帖文中公開他們的資料,例如姓名、職業及地址,而姓名及地址皆有部分以「X」代替真實資料,且呼籲網民小心此兩人。消息人士指,涉案男子發帖後,收到網民提供資料,指曾遭男戶主騙財,而數年前已經有人將男戶主的個人資料,於社交媒體公開,以作斥責。
再轉載他人帖文截圖 內有債仔電話地址等資料
涉案男子知情後,將此數年前的帖文截圖,並放在自己原帖內。惟該則舊帖文中,男戶主的個人資料全然公開,沒有使用代號「X」,包括電話、姓名及地址。10 月,涉案男子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二人拖數。小額錢債審裁處今晨開審,下午約一時,他一步出審裁處,便有數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職員,將涉案的債主拘捕,至長沙灣警署調查。
個人私隱專員公署人員借用長沙灣警署,跟涉案男子錄口供。根據最新修訂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訂立遏止「起底」行為,相關條例第64(3A)條,如任何人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披露者的意圖,是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或是罔顧是否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 明傷害,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處第 6 級罰款($100,000)及監禁 2 年。
立法會在今年 9 月 29 日三讀通過,有關「起底刑事化」的《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並在 10 月 8 日正式刊憲生效。政府發言人曾表示,有關修例訂立了新的『起底』罪行,針對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意圖或罔顧導致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受到指明傷害而公開其個人資料的惡意行為、賦予私隱專員對『起底』罪行刑事調查及檢控權;賦權私隱專員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有能力移除『起底』訊息的人士停止披露『起底』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