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 9 男 1 女 撿 201 枝氣槍、6,700 鉛彈 調查是否用作「破壞立法會選舉」
警方在周日及周一 (12、13 日) 拘捕了 9 男 1 女,年齡介乎 21 至 46 歲,指控各人無牌管有槍械及攻擊性武器等。警方在 11 個住宅單位及 2 個倉庫檢獲大量懷疑槍械及武器,包括 190 枝經改動氣槍、11 枝預壓式充氣高壓氣槍及 6,700 發鉛彈。警方聲稱,相信部分被捕人士曾積極參與兩年前「暴力示威及暴動」,正調查被撿獲槍械是否用作破壞立法會選舉。
警方稱,早前接獲線報,經深入調查後,搗破一宗涉及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無牌輸入或輸出戰略物品及無牌經營槍械的案件,拘捕 10 人,年齡介乎 21 至 46 歲。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陳昕表示,香港海關日前於機場貨運站截獲一個潛在暴力團伙成員在海外郵購的預壓式高壓氣槍。警方遂於 12 及 13 日在全港各區搜查 11 個住宅單位及兩個貨倉,檢獲大量懷疑氣槍及子彈。
「可粉碎建築用磚頭」
高級督察林欣鎏補充稱,警方在行動當中檢獲大量違禁物品,包括一枝懷疑由模型流彈發射器改造而成、以氣體推動的煙霧彈發射器;190 枝經改動、懷疑超過法定 2 焦耳氣槍;多把刀斧、6 部對講機;多種戰略物品,包括 9 個軍用防毒面具、5 個濾罐、16 塊懷疑軍用級別防彈板、11 枝預壓式高壓氣槍;相關設備例如高壓勵氣泵、氣樽,6,700 粒口徑 0.25 至 0.82 鉛彈。
林欣鎏稱,該款煙霧彈發射器,曾經有暴力人士在過去兩年暴力示威活動中使用過。至於高壓氣槍,他聲稱是屬於超強力、以高壓氣體驅動的槍械,可造成致命傷害,與真槍實彈殺傷力不相伯仲甚至更高。其中一枝氣槍,根據官方資料, 高壓氣樽充滿後可發射三至四發子彈,每發能量 2,000 焦耳,高於一枝發射 9mm 實彈手槍的平均焦耳 500-900。 他又聲稱在網上找到影片顯示,該款氣槍發射一枚子彈,可以輕易粉碎建築使用磚頭,打獵時在一定距離下可擊斃成年鹿。
「相信部分被捕人士曾參與暴動」
陳昕指出,相信部分被捕人士曾積極參與兩年前「暴力示威及暴動」,雖然並非已知暴力組織,但今次行動中撿獲大量大殺傷力武器,不排除是潛藏在社會的暴力分子。他說,過去一段時間曾發生過「孤狼式恐怖襲擊事件」,例如今年 7 月 1 日銅鑼灣發生一宗針對警察的襲擊事件。警方非常關注此類暴力襲擊會否死灰復燃,會加強情報搜集及主動調查,希望將潛在暴力分子或組織偵破。
陳昕續稱,警方會繼續偵查該批懷疑武器的用途,「有冇喺其他案件使用過,運入來香港嘅目的係乜。會唔會喺一啲喜慶日子或者香港一啲重要日子進行破壞,包括來緊19 號星期日嘅立法會選舉,呢個係我哋調查重點之一」。記者追問被捕人士與 2019 年示威的關係,他拒絕解釋,僅稱各人沒有三合會背景。
調查科總督察蘇志兵表示,根據終審法院裁決指出,《危險品條例》中對爆炸品的定義適用於《刑事罪行條例》當中,任何人製造、管有、控制爆炸品,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 14 年;任何人如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4 年;而經營槍械或彈藥,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0 年;而無牌管有無線電及通訊器材,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5 年,警告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