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稱出於「公眾利益」,根據《公司條例》向原訟法院提交壹傳媒清盤的呈請。案件今 ( 15 日 ) 於高等法院再聆訊,壹傳媒有限公司,今並無公司代表到場,聆案官黃健棠正式頒令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

遭呈請清盤的壹傳媒有限公司,今並無代表到場。而代表呈請人的高級政府律師林卓麟則表示,已完成清盤呈請所需的文件及程序,申請法庭頒令將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聆案官黃健棠於無人反對下批准,正式頒令壹傳媒清盤。

林卓麟於庭外透露,壹傳媒於香港清盤程序已完成,有關台灣《蘋果日報》的相關事宜,會由法庭委任的臨時清盤人處理。

案件上月 15 日於高等法院聆訊,法官批准委任兩名臨時清盤人,分別為安永企業財務服務的顧智心及徐子超,惟兩人於 11 月辭任。譚競正會計師事務所的譚競正及文景城,其後獲委任為壹傳媒有限公司臨時清盤人。

臨時清盤人曾致函台蘋 要求移交資產

台灣傳媒早前報道,壹傳媒的兩名臨時清盤人,曾致函台灣蘋果日報,要求清點及移交所有資產,令外界憂慮《台蘋》歷年採訪資料會移交至香港。多個台灣民間組織周二晚(14 日)舉辦「擁抱自由,蘋果加油」晚會,警告若交出資料予港府,將威脅台灣「國家安全」,又形容台蘋是台灣自由的一部份,呼籲台灣當局阻止港府接管台蘋一切資產與新聞資料,防止中共政權滲透台灣。

按法例僱員可優先獲補償

陳茂波於今年 7 月 28 日指「經考慮公眾利益」,根據《公司條例》委任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任審查員,調查壹傳媒事務。至 9 月中旬,審查員提交了一份中期報告。港府 9 月底表示,由於壹傳媒全體董事已於 9 月 5 日辭任,審查員未能及時索取對調查工作有用的資料,增加調查難度,因此進入壹傳媒大樓搜集證據。

港府 9 月 29 日正式公布,財政司長陳茂波已根據《公司條例》賦予權力,考慮早前審查員提交的中期報告後,認為出於「公眾利益」須將壹傳媒(0282)清盤,向原訟法庭提交有關呈請。當法庭接納清盤,獲批的蒐證行動亦會終止,壹傳媒清盤後會按優次向債權人還款,按法例其僱員可優先獲補償。

法官認同因公共利益應盡快清盤 

案件於今年 10 月 15 日聆訊時,法官陳靜芬曾頒下判詞,同意財政司司長一方所指,出於公眾利益有需要盡快將壹傳媒清盤,原因包括壹傳媒自今年 9 月 5 日起,管理層已「真空」,並無任何董事處理公司事務,而清盤人可於獲授權下代表公司處理相關事務,例如當局正在進行的調查等,當中包括可疑交易,特別是董事局就今年 4 月提早歸還 1.5億元債項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時沒有作出披露,引起壹傳媒股價急升逾5成。法官又指,壹傳媒現時已資不抵債,並無足夠業務維持營運或上市狀態。

多名高層被控違國安法還押 香港《蘋果日報》6.24停刊

黎智英在 1990 創立壹傳媒,同年出版壹週刊,公司於 2000 年 2 月透過百樂門出版集團換取於港交所上市。由於壹傳媒用於借殼上市的原公司於 1981 年創立及上市,因此法庭判詞提到壹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為 1981 年,但實際上黎智英 1990年創辦壹傳媒。

公司出版的刊物《壹週刊》、《蘋果日報》等。《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今年先後被捕,被控違反國安法,還押候訊, 保安局凍結《蘋果》3 間公司資產後,《蘋果日報》宣布停刊,並於 2021 年 6 月 24 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

黎智英正因多宗案件服刑,同時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至今還押近一年。

案件編號:HCCW 3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