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久未選出正、副主席,時任主席李慧琼「引外界法律意見」,宣布由她主持 5 月 8 日特別會議,遭民主派質疑越權,兩派在立法會會議室內起衝突,朱凱廸等 8 人其後被控違《特權法》。其中,時任張超雄議助、工黨主席郭永健被指在公眾席上丟下多張撕爛了的「議事規則」、大叫「李慧琼越權」等口號,並抗拒一名立法會保安,遭控兩違特權法。

郭早前認罪,但對控方案情中,指控他伸直左手推跌保安員予以否認,控辯因此召開「紐頓聆訊」處理爭議。控方今(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傳召報稱受襲保安簡廣榮作供。簡供稱他試圖「掹開」以手指用力抓住公眾席玻璃圍欄的郭,「突然佢好大力咁推我向後,咁我先會向後跌」。郭自辯否認,指他從沒主動用左手推跌保安,反指當時他穿短袖衫,皮膚較滑下保安或因此跣手、失平衡跌倒。裁判官屈麗雯押後至 17 日(周五)就紐頓聆訊作裁定,同日處理求情。

保安:被告有度力推跌我

簡廣榮今供稱,當日郭永健抓住玻璃欄杆,其女同事上前拉開郭不果,他遂上前幫忙,雙手鬆開郭手。待他鬆開郭左手並拉至自己胸前時,簡稱「突然佢好大力咁推我向後,咁我先會向後跌」。簡未有仔細描述郭如何推跌他,僅稱「感受到有度力」,並否認自己因失平衝跌倒。

辯方質疑,從 TMHK 片段可見,郭大力抓住欄杆,簡未能立即鬆開郭手,故一直重心往後靠,以拉郭向後,其後郭手遭掹至鬆開,簡失去支撐點,才失平衡跌倒。簡再次否認,並在覆問下重申「我拉(佢左手)個時,好順利拉埋自己胸前,感覺上突然有度好大嘅力向住我推,跟住我挨後。」但同意他跌倒那刻,被告手未伸直。

郭永健:左手伸直因保安跌倒拉扯所致

郭永健自辯指,他從沒主動伸直左手推跌保安。他認為保安跌倒,因他當時穿短袖衫,皮膚較滑,保安抓不實其手才跣手跌倒,而受保安跌倒的力度拉扯,使他靠向保安傾斜,左手才因此伸直。

控方:伸直手臂必有推跌保安 

代表控方的檢控官勞泳珊質疑,郭左手伸直時,右手即扶著欄杆,「你話(簡)跌倒失平衡,因為你推跌佢,佢跌倒,你力道仲係到,所以先要係欄杆扶穩自己」,郭否認。

勞其後陳詞指,從 TMHK 片段慢鏡中可見,郭有用力並伸直左手,「應該話佢成個身體力量,已推向簡廣榮嘅方向」,「綜合所有證據,我哋立場係被告伸直佢左手,導致簡廣榮跌倒。」

辯方:控方說法有疑點

辯方質疑,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唔明點解控方話左手伸得直,因為佢有用力」。辯方進一步指,保安雖不承認自己重心向後,但明顯他重心向後並移動,認為被告稱他左手因簡廣榮跌倒拉扯才伸直說法自然,不能排除有關可能性。

控方案情:郭高處丟 645 張紙礙會議

就郭承認的藐視罪,案情指,去年 5 月 8 日,多名泛民主派議員在李慧琼主持會議時,包括主席台、叫囂及猛力衝擊保安防線。至下午 4 時 44 分,郭把一疊 645 張紙,分成三批由公眾席丟至會議室內議員席,並高叫「李慧琼越權可恥」、「破壞議事規則可恥」等口號。多名時任立法會議員回頭看何事,其中陸頌雄稱感到有東西擊到頭部後方,李慧琼遂因混亂休會 5 分鐘。

就郭承認的抗拒罪,案情指,被告當日丟紙後,兩名保安上前制止被告,他激烈掙扎,並用雙手緊抓玻璃欄杆,其中一名保安嘗試用雙手拉離被告左手,期間背部著地摔倒。簡同日經瑪麗醫院驗傷後,證其頭部枕部有一個 1 厘米乘 1 厘米的高密度損傷,治療至翌年 4 月告終,期間間斷地獲 32 日病假。

何謂紐頓聆訊?

當被告在刑事案中選擇認罪,但無法同意部分控方案情,法庭可按需要召開「紐頓聆訊」,以釐清事件真相。如法庭接納控方版本,或縮減被告原本可獲的認罪刑期扣減;如法庭接納辯方提出的版本,有機會因應案情再作減刑。

郭正就六四和平集會案服刑

郭永健在本案中原有保釋,至今年 10 月自行撤銷保釋,但沒透露原因。郭另在去年 六四和平集會案認罪,今年 9 月被判囚 8 個月,目前正在服刑中。今紐頓聆訊後,郭永健繼續由懲教看管。

李慧琼、陸頌雄為本屆立法會候選人,其他參選人名單詳見選舉網頁

案件編號:WKCC38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