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平台 Uber Eats 早前宣布,將於 12 月 31 日結束在港營運。一班外賣員今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公司並無就結束營運向員工作出補償,亦有員工遇到工傷後被封鎖帳號無法接單。工會要求 Uber Eats 盡僱主責任,與員工會面商討合理的遣散補償方案。

外賣員稱不懂看英文合約

Uber Eats 在上月宣布將在 12 月 31 日結束營運、撤出香港市場。自由工作者工會指,公司並無向員工提出任何補償安排。外賣員阿強指,員工曾多次透過不同渠道查詢賠償方案,但公司沒有回覆。

在記者會上,有外賣員稱入職時公司只提供英文版本的合約,隨後亦拒絕向員工提供合約副本。全職外賣員 Kim 坦言,「唔係好識睇」合約內容,後來方發現其僱傭關係為自僱人士。此外,有外賣員控訴 Uber Eats 多年來無給予員工任何勞工保障及假期,如有外賣員送單時發生意外,保險的相關支出須由員工自行支付,並非 Uber Eats 公司承擔及處理。

工會主席王師樂指,Uber Eats 長久以來未有提供良好的溝通渠道,外賣員只可透過平台 Apps 以訊息與客戶服務員聯絡,並對員工的訴求作機械式回覆。工會呼籲 Uber Eats 要盡僱主責任,盡快安排與員工會面,並提供合理的解僱補償及遺散費。

外賣員受工傷 平台:無及時交病假紙封鎖帳號

外賣員工傷問題亦受關注。Uber Eats 規定員工請病假時,須在應用程式內申請,並在1小時內提供病假證明,方可獲批,否則將會作出處罰,如罰款、停用或封鎖相關員工帳戶等。王師樂質疑,要在 1 小時內提供病假證明的要求並不合理。

入職兩年半的全職外賣員阿 Yu 在星期日(12日)中午,駕駛電單車送單時發生意外導致左腳受傷。他按規定即時向平台客服反映未能處理訂單,並申請病假,隨後經救護車送院治理,至下午 6 時才完成驗傷、錄口供等程序。但公司以他未有在 1 小時內提交病假證明,未有批准其請假,並即時封鎖其帳戶。阿Yu認為公司做法無理,多次要求解封無果,他至今仍未能開啟應用程式上線接單。

另一全職外賣員阿豪在半年前因工受傷,其帳戶亦和阿 Yu 一樣被封鎖,現時靠打散工過活。阿豪經物理治療後,左手只可提起約 30 磅的重物,未能再駕駛電單車工作,他要求公司給予相關證明文件,用以申請社會福利署援助,但遭 Uber Eats 拒絕。阿豪無奈表示:「負擔一定大,咁你又要睇醫生,又要少咗一份收入,咁你都要生活㗎。」

《立場新聞》正向 Uber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