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前區議員、張崑陽倡杯葛選舉 廉署:留意到有網上呼籲 必定嚴正執法
周日將進行「完善」選舉制度後,首次立法會選舉投票。身處英國的前區議員劉珈汶、李家偉和李軒朗,以及曾參與民主派初選的張崑陽,今日預告在香港時間晚上進行網上直播,呼籲「杯葛選舉」。廉政公署指,留意到有個別人士在互聯網呼籲他人杯葛立法會選舉,提醒市民必須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廉署又指,有關條例適用境外行為,必定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
多名已流亡英國的前區議員,包括前黃大仙區議員劉珈汶、前屯門區議員李家偉和前九龍城區議員李軒朗,連同勝出民主派初選的張崑陽,今日先後在網上社交平台預告進行 Facebook 直播,圖片標題為「杯葛選舉,刻不容緩」。
張崑陽於直播中表示,在港杯葛會遭「秋後算賬」,呼籲香港網民不要留言。他質疑,去年民主派初選聲勢浩大,令中共及港府懼怕步 2019 年區議會建制派大敗的後塵。
劉珈汶則認為,立法會參選人要向選委會成員爭取提名,而其中一個選委會界別為全國性組織,則與中國有關的組織代表,因此在此界別成功取得提名的自稱非建制派,難以說服別人是民主派。
李軒朗則指,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曾說過光時口號,但她能入閘參選,證明政府已掌管誰能參選。他認為,有非建制派指參選屬「寸土必爭」的說話是廢話。有網民留言指,在公民參與上,不論制度怎樣也應該投票,自認民主派而叫人不投票,即是墮入中共設定的劇本,讓公民社再一次走向政治冷感。張崑陽指,本屆立法會缺乏代表性,參選人如何取得提名欠缺透明度。
廉政公署表示,留意到有個別人士在互聯網呼籲他人杯葛立法會選舉,近日已一再提醒市民,《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列明,「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非法行為。
廉政公署指,根據《條例》,由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30日展開至 12 月 19 日投票日被界定為是次選舉的「選舉期間」;而「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 20 萬元。
廉署表示,公開呼籲他人杯葛立法會選舉,有可能觸犯《條例》第27A條。廉署提醒市民必須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廉署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