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周梓樂逝世 2 個月 20 歲男學生認非法集結 判入更生中心
去年 1 月,有市民到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悼念科大生周梓樂逝世 2 個月,其後爆發警民衝突。20 歲男學生被指身在示威者傘陣中,他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還押至今(1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裁判官劉淑嫻指,考慮到被告過往無案底及有真誠悔意,被告已明白不應該破壞社會安寧、浪費警方資源,亦明白自己的行為會加深社會情緒,故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為一名學生,修讀插畫。被告父母早年離婚,但因為本案二人再次同居,與被告一同居住,以給予被告更多支持。辯方呈交包括由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在這段時間反省,有真誠的悔意,明白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影響,無論判刑如何都希望盡快重投社會,完成學業,成為一名插畫師,回饋社會和家人。
辯方希望法庭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惟裁判官指報告建議判入勞教中心,而且更生中心的刑期較勞教中心長。辯方確認已和被告解釋,被告仍然希望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楊意浩(20 歲,學生)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經修訂控罪指他於 2020 年 1 月 8 日,在將軍澳廣明苑廣昌閣外,與一批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KTCC16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