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多名前高層,早前先後被捕及控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全部人須還押。當中已遭還押近 5 個月、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今(17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案件開庭前,法庭書記指,法官要求旁聽人士更換他們所戴的黃色口罩或離庭。法庭總執達主任其後亦要求一名上衣印有黃色雨傘圖案的人士,更衣或遮蓋圖案,否則須前往延伸庭範圍。事件擾攘約半小時,被告家屬透過律師向三名旁聽人士表示,希望可盡快開庭,三人遂離開正庭,前往法庭延伸範圍旁聽。

法庭書記於今早 10 時半開庭前, 向兩名於庭內旁聽、分別戴淺黃色及深黃色口罩的男女表示,法官要求他們更換口罩,或前往延伸庭範圍旁聽。兩人一度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曾表示戴任何顏色口罩均無問題,並要求書記向法官再索取指示。期間數名法庭執達主任亦進入庭內,要求一名上衣印有黃色雨傘圖案的男子,更換上衣或遮蓋圖案,指他所穿的衣物不適合於法庭展示。男子詢問是否因為太過暴露,執達主任回應指「總之唔適合」。執達主任又向戴黃色口罩的兩人表示,他們因口罩顏色問題須更換,法庭可提供口罩予他們。事件擾攘約半小時,被告家屬透過律師向三人表示希望可盡快開庭,三人遂離開正庭,前往法庭延伸範圍旁聽。

張舉能:戴咩顏色口罩無問題 惟法官有好大酌情權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今年年初,處理 4 名男子被控傷人、非法集結等共 11 項控罪時,要求三名戴深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離開法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其後回應事件指「香港係自由社會」,「著咩顏色嘅衫、戴咩口罩,或者透明口罩呀,有花樣圖案嘅」,都「完全沒有問題」。但同時指法官在審訊程序「有好大酌情權」,目的是維護公平審訊,不會評論個別案件做法。

馮偉光與《蘋果日報》多名前高層,包括張劍虹(59 歲)、羅偉光(47 歲)、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55 歲)、前副社長陳沛敏( 51 歲)、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51 歲),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 日期間,在香港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早前提訊時,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押後至本月 28 日作第二次提訊日,期間各被告須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HCCP 67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