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韓商涉謀殺妻兒還押期間亡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殺
43 歲南韓朱古力商人於 2018 年與妻兒到訪香港時,涉嫌在麗思卡爾頓酒店謀殺妻兒被捕,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期間,疑用床單纏頸身亡,死因研訊今(20 日)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3 男 2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3 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並向懲教署及警務處提供合共 4 項建議。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者於 2018 年 4 月16 日凌晨 4 至 5 時,在荔枝角收押所 G 座 3 樓 1 號囚室以布條勒死自己。
死者遺書將獲轉介予囚友
死者在筆記簿中遺下 7 封遺書,寫信對像包括父母、妻兒、囚友許金山及呂永業等。許及呂二人曾出庭作供指,不覺死者有自殺傾向,但因父親爽約沒有前來探訪而情緒低落。前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被指於 2015 年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波謀殺妻女,2018 年 9 月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而判囚終身。而呂永業則涉在 2016 年販運市值約 1 億港元的可卡因被判囚 34 年。
裁判官關注會如何處理死者寫給荔枝角囚友及許金山的信件,研訊主任則指會把英譯本影印再交予懲教署,讓其轉交予許及呂。
陪審團向懲教署提供三項建議:
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精神科醫生服務應基於不同個案增加會面次數,如語言不通,控罪嚴重或家人離逝等,提供至少每個月一次會面。
二、容許精神科醫生就不同個案情況,向警方主動申請索取更多資料,例如對疑犯精神健康評估有幫助的紀錄。
三、署方亦可加強前線懲教人員有關了解精神健康的培訓,以及早識別及轉介有需要的人士作出跟進。
陪審團另向警務處提供一項建議,警方可在合理規範下盡可能向精神科醫生提議有助判定精神健康的資料,如疑犯曾向警方透露自殺的念頭。
陪審團可選「死於自殺」及「死因存疑」
裁判官今早引導時為陪審團提供「死於自殺」及「死因存疑」兩個選項,而陪審團裁決時,只須考慮相對可能性。裁判官認為即使考慮更高標準,相信本案有足夠的證據,仍可裁定死者死於「殺死自己」。若陪審團不接納庭上證供,不接納遺書由死者親自撰寫,不接受死者自行撕爛床單,在頸部綁上布條致死,則應裁定為「死因存疑」。
囚友許金山:死者因父親爽約情緒低落 死前把所有零食給予囚友
死者的兩名囚友,包括許金山在內曾作供指,死者為人開朗及盡責。死者一度相當期待父親會前來探望他,惟最終父親沒有到訪,自此他便失去自信,情緒低落。死前一天死者較安靜,更把身上所有零食給予囚友。
庭上讀出死者在筆記簿遺下的 7 封遺書,主要向囚友致謝,又向父母致歉,亦有對妻兒表達愛意及掛念。死者另在信中提及自己無法憶起謀殺案發當晚的事,他已疲憊不堪,認為死亡比無意義的生存更好。死者又特別向許金山致謝,感激他的照顧,又稱與他相遇是奇蹟,希望來生二人可共渡美好時光。
死者 KIM Minho 2018年 1 月初與妻兒來港,及後涉謀殺妻兒被還押,及至 4 月 16 日在荔枝角收押所,被發現以躺著的姿勢頸纏床單身亡。
案件編號:CCDI-269/2018(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