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感與情智
「理智」、「情感」是常用的詞語,但有否聽人說過「理感」、「情智」呢?好像沒多少印象,就算有也是稀有(我要說的「情智」並不等同「情商(EQ)」)。那就既有趣亦奇怪,莫非理不應或難以言感,而情不應或難以言智,因此罕聽?
先簡看理感。假如把「理感」解釋為「對道理的感覺、感受或感通」,我認為是有理感這回事的,並且非常重要 — 理感強的人較明白道理、較能遵循道理。
「朝聞道,夕死可矣」— 其所展現的情懷,我相信便是理感強的一種表現,因為對道理的感受強烈,才會如此重視也;同理,殉道者、能為高貴理念而犧牲者就是理感強的人,否則怎會願為道理而付出沉重的代價呢?但亦不一定是與道德倫理有關的道理才能言理感,譬如,我相信愛因斯坦便是理感很強的人,然而他所感覺感受感通的是 — 大自然運作的道理。愛因斯坦之為愛因斯坦的特別優勝之處是在於什麼呢?估計擁有其智商水平的人不在少數,或許,別人難及的是一種「天才的直覺」?如果是,這種直覺會否就是對大自然運作道理的感覺,即一種理感呢?
再略談情智。若是將「情智」解釋為「處理情感問題的智慧」,則情智明顯地是存在的,而且亦固然重要 — 情智高的人既可享受情感的溫暖,樂在其中,但又可避免掉進感情的爛泥沼,難以自拔。
情感豐富並不罕見,情智高超則實難得。我自己的少少體會是,情感問題宜以簡馭繁:如合,則可適度接近,圍爐取暖、互相扶持;如不合,則看看能否以溝通疏導、改善,而如不能,則保持距離可也,各不相干,若還有緣時再聚。切忌鑽牛角尖,想太多、執太緊,因為情感問題往往涉及濃厚的情緒,較難客觀處理,箇中的因果對錯亦難弄清楚 — 也許,放過自己、放過對方,大家仍然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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