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 19 日免費乘車日(攝:Kwan)

日前,當局宣佈會在 2021 年立法會選舉投票當日推出「選舉日免費乘車優惠」(下稱「優惠日」),港鐵、電車及專營巴士的大部分服務,乘客均可免費乘坐,而相關費用則由營運商自行負擔。

消息公佈後,輿論對這意料之外的優惠議論紛紛,最流行及顯而易見的,自然是效用和目的問題。不過這些議論卻都沒有觸及最核心的問題,也就是特首在優惠日措施公佈後幾天所宣稱的:「運房局和他們(各涉及營運商)曾商量過,他們也是很自願地去做這個工作,來支持這個重大的日子。」這也就是說,這次優惠日的所有費用,都是各營運商自願付出的。

看到這段話,筆者油然想起了經由經濟學家 Milton Friedman 引用而成名的一句話:There ain’t no such thing as a free lunch.

提供交通服務本身就是有成本的,而車費則正是我們付給營運商提供服務的費用。現在我們雖然不用付錢了,但這難道代表提供交通服務就沒有成本了麼?

因此,這些成本有多少,而各營運商又如何撇賬,便成了問題。各傳媒對優惠日各營運商少收的車費數字都有不同計算結果,筆者也按各營運商最近公佈的財務報表(電車除外),再以去年同期的平均每日使用人次加權計算,結果如下:

表 1:各營運商可能少收的車費

營運商 平均每日車費收入(元) 12 月人次加權後的平均每日車費收入(元) 除去各類不包括在優惠日的服務比例後的收入(以該路線數目佔比計)(元)
港鐵 3,250.3 萬 3,097.5 萬 3,041.4 萬(以機鐵全部人次均付最高票價計算)
九巴 * 1,730.9 萬 1,646.1 萬 1,443.2 萬
新巴 280.3 萬 260.1 萬 213.1 萬
城巴(兩個專利權合併計算) 455.3 萬 413.4 萬 345.2 萬
新大嶼山巴士 31.2 萬 31.4 萬 15.7 萬
電車 # 28.8 萬 28.8 萬 28.8 萬
總數 5,776.8 萬 5,477.3 萬 5,087.4 萬

* 包括龍運巴士的數據
# 以去年同期平均每日乘客及所有乘客均付全費計算

當然,這演算法相當粗疏(譬如沒有考慮星期日人次較低等因素),但大抵可知,各營運商實際是「自願」地捐出了五千萬元,來「來支持這個重大的日子」。

雖然特首信誓旦旦,認為這種「自願」不會影響加價審批,卻又在被問到這五千萬如何撇賬時,說「依我所知,在每一間公營運輸機構裡,都另外有一個款項做這些回饋式(優惠),並非日常開支的一部分,並不涉及任何公帑」。

說這話時,大概特首已經忘了可加可減機制下的「利潤分享」(港鐵)和「回饋乘客」(專營巴士),更忘了自己在 2018 年施政報告親口宣佈,在 2019 年 2 月正式設立的「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到底是做什麼的了 — 它們的主要作用是將基金的結餘用於減輕該營運商的加價壓力 — 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有理據上調車費時,該營運商需先利用基金的結餘抵銷加幅。至於回饋機制,則需待基金內累積的數額達到巴士公司年車費收入的 10% 才會啟動(港鐵的機制則為每年分享),可是現在各營運商除了每年都要按「利潤分享計劃」回饋的港鐵及隧道費基金滾存已接近四億的九巴外,它們的「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滾存情形遠還沒到可以用來回饋的程度,而「回饋乘客」的結餘亦頗為有限:

表 2:各專營巴士營運商在「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及「回饋乘客安排」中的餘額

營運商 10% 車費收入界線(元) 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滾存數額(元) 回饋乘客累計結餘(元) 小結(元)
九巴 * 3.13 億 3.96 億 0 3.96 億
新巴 1.18 億 0 1,050 萬 1,050 萬
城巴(兩個專利權合併計算) 1.19 億 2,264.4 萬 0 2,264.4 萬
新大嶼山巴士 1,142 萬 1.7 萬 152.9 萬 154.6 萬
總數 5.61 億 4.18 億 1,202.9 萬 4.3 億

* 包括龍運巴士的數據

從上表可見,各專營巴士公司在「回饋乘客」中的餘額,不但未到可以用來提供回饋的水準,九巴及城巴的滾存數額更是已經見底!再考慮過去兩年受各種因素的打擊,專營巴士營運商又有多少盈利可以用在「回饋乘客安排」中?雖然九巴在「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一項滾存數額已達可使用的程度,但當年運房局在呈交立法會的相關文件中卻有一段但書:

「倘若個別專營巴士營辦商在未來數年沒有加價壓力,營辦商則會把超越該上限所滾存的隧道費透過票價優惠回饋乘客。」

換而言之,動用這筆款項的前提,是在沒有加價壓力之下才可。但九巴與龍運的最新財報仍然是虧蝕狀態,加價壓力仍存,這筆款項便沒有動用的理由。

因此,如果優惠日的支出是以「回饋乘客安排」或「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的數額支付,那麼,所謂「不會影響加價審批」,便是鬼話 — 這些錢本來就是用來抵銷加價壓力的,現在用掉了一部分(佔目前總滾存量 5%,但在部分營運商而言則超過兩成),將來抵銷加價壓力的效果自然打了折扣,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所能壓低的加幅亦自然受限。乘客在這一天是免費了,可是代價卻是在將來要長久付出的。

退一步說,即使各營運商都不去打相關機制和基金的主意,這種「自願」的動機,將來依舊不可不防。除非說各營運商都是雷鋒再世,否則此種「自願」,便大有可能成為各營運商未來在服務規劃方面換取更高自由度的交換條件,而一旦出現這種情形,其後果如何,實在令人不寒而慄。尤其是手握新巴城巴的善水資本老闆,在優惠日公佈後的幾天,就已在訴說經營困難,每月虧蝕達 2,500 萬元(而這次優惠日,一天便花去了 560 萬元),其用心更應警惕。

當然,這只是筆者小肚雞腸的想法,也許這次各營運商是真的大發善心,急公好義,絕無他念,那自然是上上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