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學禮

前沙田區議會副主席黃學禮,早前被指宣誓無效遭取消議員資格。律政司上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食環署於 2015 至 2019 年期間,多次移除黃未經許可、展示近二百幅橫額、易拉架等宣傳品,現要求黃繳付歷年累積逾 4 萬元的移除費用及相關利息。案件今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提訊,黃學禮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明年 3 月 21 日進行證案。

黃學禮接受查詢時指,沒收到申索書,現在才得知要上庭。他確認,申索書上的地址是舊區議員辦事處,惟他數月前已將辦事處交還房署處理,故未能收到通知。黃續指,「有啲橫額唔係我哋掛上去」,對方亦沒有證據證明是黃所為,故認為申索並不合理。

案件申索人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黃學禮。根據申索書內容,食環署移除被告展示未經許可的宣傳品,並有權就移除物品的工作追討費用;惟被告未能在指定限期內繳交款項,食環署遂徵收附加費。

律政司自 2015 年起,已向被告徵收移除橫額費用,以及發出繳款通知書。及至 2019 年年尾,被告須移除的宣傳品數量近二百件,移除費用及附加費合共幣 41,433 元。律政司現代表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向被告申索上述款項、利息及訟費。

黃學禮在今年 10 月區議員宣誓中,被裁定宣誓無效,失去議員資格。

案件編號:SCTC0390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