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7人擬認妨礙司法公正 明年 7 月中旬正式認罪
12 港人案中 10 人已押解返港,陸續就各自案件受審,其中 9 人遭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告之一的黃臨福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其餘 8 名被告今(21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除了黃偉然外,7人表示將會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押後到明年 7 月 14 日和 15 日正式認罪和判刑。
至於黃偉然,辯方指與控方商討後,控方接受如果黃偉然承認其所涉及的爆炸品案中,「製造爆炸品」罪,將不再繼續控告他妨礙司法公正。辯方透露,黃偉然將承認「製造爆炸品」罪,因此不需要就妨礙司法公正罪答辯。就黃偉然的爆炸品案件,法官郭偉健押後至明年 5 月 12 日正式聽取答辯和判刑。
其餘7人則表示將會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押後到明年 7 月 14 日和 15 日正式認罪和判刑。8人今日都沒有保釋申請,需要繼續還押。
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的 9 人包括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控罪指 ,他們在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 23 日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 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 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導致 12 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警方調查,或因調查引起的刑事訴訟。
黃偉然另面對的「製造爆炸品」罪,則指他於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在沙頭角公路粉嶺吳屋村附近,製造二硝基甲苯,亦即俗稱的DNT。
案件編號:DCCC 570/2021、DCCC 9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