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0 月接任上市公司中國資源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聯席主席的馮浚榜,被指 6 月在大灣區國際交流中心舉行的一場飯局中,襲擊一名操普通話女設計師。馮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報稱受襲女子供稱,是朋友張小宇帶她到飯局,其後張在卡拉 OK 房睡著,馮見狀斥她為何不好好照顧張,她未有理會,馮遂用右手打她的嘴。事主稱飯局時不想理被告,因他自滿趕及回歸前來港,至今卻不會廣東話。據悉,張小宇為武漢市政協常委、香港漢港聯誼會會長。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明續,被告不自辯,料傳召一名辯方證人。女子作供後,移至旁聽席聆訊,她身旁有貌似張小宇男子作伴。休庭期間,被告向該男子點頭,男子僅瞧他一眼。退庭後,該名男子與事主一同離開,在庭外見有傳媒拍攝時,一度要求記者交出手機給他查看相片,又反拍記者,但未有回應提問,最後與事主登上坐駕離開。

2021 年 12 月 23 日,該名貌似張小宇的男子,散庭後與事主一同離開,在庭外見有傳媒拍攝時,一度要求記者交出手機給他查看相片,又反拍記者,但未有回應提問。

被告供稱被馮浚榜打 飯局有前文匯報記者

根據控方案情,報稱受襲、女設計師黃明明與被告素未謀面,黃出席中心一個私人活動時,被告馮浚榜貌似醉酒,與黃因態度問題起爭執。二人吵得激烈之際,被告拳擊她嘴唇一下,又多次動手掌摑其臉,使黃倒地受傷,被告其後逃逸。黃送院驗傷後,證左臉有瘀傷,上唇及左臉腫脹,及左臉、左膝腫痛。

事主黃明明今供稱,她與張小宇於 2015 年認識,二人是普通朋友。案發當日她與張小宇共餐 3 小時,其後隨張到大灣區國際交流中心的會所玩,「他說要跟人談點事情,希望我聽一下」。會所飯局連她共 5 人,張小宇坐在她和被告馮浚榜中間,另有曾任文匯報的一名記者在場。幾個人喝白酒茅台期間,她被馮浚榜斥放下電話,「你可不可以不要玩手機?放下手機聽我們說話」。黃解釋,她不想聽馮說話,因他不斷吹噓自己,說自己趕及 1997 年回歸前來港,「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但他來港多年卻不會講廣東話。

黃續說,他們之後移至卡拉 OK 房,張小宇在一旁睡著,馮浚榜見狀再斥她為何沒好好照顧張小宇,就起右手拳頭打她的嘴,致她口腔內出血。她即捂住嘴離開房間,卻被人扯頭髮落地,不停被對方摑臉。黃其後在盤問時補充,她受襲後離開房間,有一黑影突襲,她認為是被告,動手掌摑她多達 20 次。

辯方質疑細節沒記在口供紙上

辯方盤問時,多番質疑事主明明認識飯局人士,落口供時卻供稱不認識,事主解釋,「我只見過一次,算是認識吧」。盤問下又多次質疑事主庭上提供的細節,沒在口供出現,例如事主曾向警方稱打她的人姓馮、受襲後有流血等。事主解釋,她有告訴馮姓落口供警員,惟不知為何對方沒寫。

辯方又指,事主當日是腳貼被告而坐,主動向他索電話及微信不果,便發脾氣說「你又唔係咩爛鬼上市公司主席,大把錢,畀啲錢嚟使下」,被告反駁「點解要畀錢你」、「你係張小宇嘅人,唔同你傾計」後,她隨即推跌及腳踢被告,之後離開房間。辯方質疑,被告追出,捉住事主問為何打他,被告反抗,傷勢是二人糾纏倒地時造成。女子一概否認。

被告馮浚榜(61 歲,上市公司董事)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指他在今年 6 月 7 日,在銅鑼灣中國太平大廈 11 樓,襲擊女子黃明明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編號:ESCC 168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