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歲男警去年任觀塘區區議員謝淑珍義工期間,涉嫌向 3 名因租務糾紛而求助的街坊索取共 2,400 元作報酬,他早前否認 3 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今( 1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謝淑珍供稱,男警去年 8 月經 WhatsApp 向她自薦幫忙,之後任義工數次。其後她接到街坊求助,謝見他是警察,遂發訊問他可否幫忙,雖沒提酬勞,但辦事處向來不就服務收費。男警自行抗辯,質疑過往做義工都是他作主動,謝轉介訊息沒寫明義工性質,但一般調解員都會收費,「我係咪就係一世係你義工?」案件午續。

區議員:服務一向不收費 對被告收費詫異

區議員謝淑珍供稱,男警、被告陳家霖去年 8 月 20 日經 WhatsApp 自薦,9 月中起任義工,截至案發時幫忙 5 次。她在去年 10 月 20 日接獲街坊李佩君因租務糾紛求助,指有租客月租 2,400 元,卻因租約日期出錯索償 20 萬元,其後更被塞鎖匙窿。謝淑珍見爭議複雜,故先聯絡兩位律師徵詢意見,惟李因價錢貴,沒打算請律師或調解員。

謝續供稱,因被告為警察,亦為辦事處義工,認為他有經驗,遂以 WhatsApp 轉介個案給他跟進,並約被告及求助人兩日後會面,但她不在場。她同意訊息中,沒提及是次幫忙是否義工性質或可否收費,但指辦事處一向不收費提供服務。

謝續指,被告其後 WhatsApp 她已處理好,獲她讚「犀利,畀個意見就搞掂到」。不過翌日她接到雷姓租客電話,指被告向她索取 800 元作調解費,她大感詫異,擔心求助人有類同情況,先後致電李佩君及其丈夫,但二人僅稱已託人處理。

主問期間,控方要她在庭上辨認被告。謝在證人枱上四處張望,未能發現,並走近旁聽席探看,獲裁判官提醒要望全個庭,不僅旁聽席。謝聞言轉頭,終認出被告,笑說他瘦了好多又戴眼鏡,一時三刻認不出。

被告:我係咪就係一世係你義工?

被告質疑,謝淑珍沒為辦事處義工作記錄,也沒派義工守則或叫人簽字不准收錢,每次找人幫忙也沒交代是否義工性質。謝同意,但指過往其他義工都不會取酬。

被告指,求助人曾報警求助,但未能解決,「但你竟然揾個休班而有精神病嘅警員,覺得佢處理到?」謝答,「同你相處,唔覺得有任何唔正常嘅行為囉」,並指自己對求助人曾報警一事不知情,而謝只知他休假,不知他放病假。被告又指,過往 5 次在她辦事處做義工,均由他主動提出,並寫明是義工性質,謝淑珍同意。被告即問,為何這次轉介個案,她沒寫明是否義務幫忙,「我係咪就係一世係你義工?」謝答,「唔知喎,我知你係警察,有時你嚟幫手,你話放緊假,唔知你係放緊病假。」

被告續質疑,求助人的租務糾紛複雜,但他最後成功處理,「咁每人收返 800 蚊,你覺得合唔合理?」謝答,「喺我角度,收 1 蚊都係有問題」。

被告辭退大律師 自行抗辯

被告日前辭退代表他的大律師,自行抗辯。他擬引其精神科主診醫生之醫療報告,以證他案發時精神有問題,遭裁判官杜浩成質疑撰報告前有否看過本案相關文件,供醫生判斷其病會否致本案控罪。被告答沒有,裁判官多番問他會否需要當值律師協助,惟被告拒絕。

被告陳家霖( 37 歲,警員)被控 3 項「代理人索取利益 」罪,指他於 2020 年 10 月 22 日,作為區議員謝淑珍的義工,分別向李佩君、雷曉程及李菊洪索 800 港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協助處理三人租務糾紛的報酬。

案件編號:KTCC113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