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7 個月身孕的 4 旬婦於土瓜灣被警員截查身份證,一度疑遭警反鎖雙手拖行,孕婦 3 天後誕下早產兒,今(24 日)被裁定阻差辦公罪名不成立(另見報道)。被告劉笑芬於庭外激動流淚,向記者表示,「終於有一個勝利,攞返個公道,捱咗好耐...終於天有眼啦真係」。

被告劉笑芬指出,她會考慮就案件向警方索償,而她早前亦已向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希望可以比返個公義嘅判決比我...對於啲差佬咁做嘢,係唔啱嘅,我想問下鄧炳強係點回應呢個問題?」

鄧炳強年初稱:慰問事主 但不認為同事「唔啱」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年年初就事件,回應立法會議員查詢時,對事主表示慰問,但不認同「基層同事唔啱,好似講到係不必要武力咁。」,強調警員是根據當時情況作出行動,盡量不影響他人,「用最低武力完成行動」,而警方亦已收到相關投訴,及尋獲獨立證人,會作公平及詳細調查,並相信案件調查結果可以還大家清白。

被告劉笑芬又認為公道站在她的那邊,「唔會幫晒啲警察囉,我覺得今次終於天有眼,呢個判決我等咗好耐」,被告指她被官司折磨了一年,而她早產的兒子現時健康情況仍屬中下,「後期都唔知點」,她希望兒子可健康成長,日後做個勇敢的人,並指「每年呢一日,我都會同我BB出去慶祝,呢日對於我講好重要,終於可以解脫」。

她又指,家人及朋友於官司期間一直陪伴左側,「佢哋一直陪住我一齊行,而家我終於行咗出嚟」,她對裁決感到滿意,「啲人話我做show,終於唔係我做show啦」,她又感謝傳媒關注事件,希望同類事件不要再發生,「其實查張身份證姐,唔應該做到咁大,我已經好配合㗎啦,所以可以證明到我唔係阻差辦公。」

被告認為自己遭濫捕濫告,「鎖我手銬其實就唔啱,過程中我一直都無反抗,阿官都係咁講,我好堅定(認為)呢個官真係幾好,所以我對差佬真係好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