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嬰幼兒院舍「童樂居」,日前發生職員涉虐兒事件,警方昨日(24 日)落案控告三人。案情指,事件由附近居民,於本月 17 日目擊有人在校內操場虐兒揭發,至本月 22 日由院方管理層報警。其中一名被送院的幼兒明仔(化名),其家長劉太向《立場》表示,院方直至昨日傳媒報道之前,都沒有主動向家長通報事件,質疑有心隱瞞。她又不滿院方至今沒有公開道歉,亦沒有交代後續安排,促盡快公布改善方案,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畀個答案我哋」。

明仔(化名)今年一歲零九個月,是劉太的姨甥。劉太的妹妹誕子後,因健康原因無法照顧小朋友,一出世已被法官頒令,由社會福利署監管,住在童樂居。劉太因結婚未滿三年,不符資格申請親人領養,她每一兩星期便會探明仔,偶爾接明仔出街玩。平時明仔如有事發生,院方除了通知社署,也會根據署方指示,一併通知劉太。

轉樓層之後頻出現來歷不明傷痕

童樂居位於旺角砵蘭街 387 號香港保護兒童會總會內,二樓和三樓共兩層。劉太解釋,初生至約歲半兒童住三樓,到歲半至約 3 歲便要轉層,由三樓轉到二樓。以她所知,院方會將小朋友分組照顧,明仔正是在本月初轉到二樓,被分為 B 組,據了解,今次涉虐兒事件的是 A 組老師,不過劉太並不認識,「啲人成日轉,亦唔會自我介紹,次次見到嘅人都唔同。」

劉太表示,明仔轉層之後,身上開始出現來歷不明的傷痕。首先是她本月 15 號收到院方通知,他後腰間有「5 蚊銀」大的瘀痕和抓痕,當時職員解釋,是明仔幾日前和其他小朋友玩時撞到硬物所致,但劉太已心中狐疑,「你去過童樂居就知,入面住成百個細路仔,成條走廊係無聲,啲細路仔係唔喊唔出聲,係好恐怖。」加上明仔生性安靜,不喜玩鬧,亦不明白有甚麼物件會撞到後腰中間位置。

上周居民已舉報 家長昨日「睇新聞先知」

劉太又說,以她所知,童樂居的小朋友偶爾可以到樓下露天公園「睇風景」,稍大的小朋友會「搭住膊頭」由職員帶領乘電梯,年紀較細的則用高身嬰兒床,一車坐約 6 個帶出去。

至本月 22 號,即案情所指院方已向警方報警當日,劉太接獲院方通知,明仔額頭又有瘀傷,當時院方社工表示,是沖涼跌倒所致。

到昨日,即劉太原定會去探明仔的日子,她在前往童樂居的路上搭巴士時,才在新聞上得知虐兒事件,「唔係呀嘛?」她早上 11 時許到達童樂居,再發現明仔手背有瘀痕,腰間有一處懷疑指甲刮痕,不知道是何時造成,「覺得個心好唔舒服」。同日,有職員把家長單獨帶到職員室內,知會他們院內出現虐兒事件。

上午稱不是涉事被虐兒童 傍晚改口送院

昨日上午,劉太從院方職員口中得知事件時,對方仍表示明仔不是涉事小朋友。她把明仔接出街,至下午約 5 時送明仔回院舍,至當時職員改口指,看過 CCTV 後,「懷疑」明仔是受虐小朋友之一,晚上要送入廣華醫院,「之後(院方)就無人再 update 我。」

「可能要小朋友出事真係死咗先會知」

劉太不滿稱,院方一早已收到舉報,卻遲遲沒有主動通知家長,質疑是有心隱瞞,「拖得一時得一時」,至今仍沒有道歉。院方昨早發聲明,稱已解僱涉事職員,劉太質疑院方推卸責任,促當局徹查是否有更多人涉及虐兒,「其實係唔妥當,成個 centre 都有 CCTV,咁多人接觸小朋友,點解無人見到受傷?」她認為院舍管理層也有責任,亦質疑有人包庇,「如果唔係街坊影到,可能要小朋友出事,真係死咗,或者嚴重啲嘅傷殘先會知有呢啲事。」

由昨日上午院方指明仔不是受虐小朋友,到晚上說「懷疑」是,劉太感到不合理,「人哋一早舉報咗,要睇 CCTV 都有時間睇,唔會係我接佢走呢幾個鐘先睇到條片?」

劉太︰希望社署批准小朋友出院後接走短住

劉太指,院方至今未有交代事件後續安排,連小朋友住甚麼病房也沒有溝通,劉太感到不能接受。涉事小朋友,包括明仔出院後,是否要回到院舍?劉太指,監護權仍在社署手上,他們很大機會仍是要回到院舍,但今次事件後,院方有何跟進、改善,如何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至今仍是未知,「由舉報至今成個禮拜,都無方案,我真係好不解。」

她認為,院方應公開閉路電視片段,及交代改善方案,「畀個答案我哋。」她亦希望社署可以批准他們在小朋友出院後接走短住。

「你可能覺得呢班小朋友,無人理,唔會有人幫佢哋攞公道,小朋友本身已經好慘,一係父母吸毒、坐監、棄養,你仲要咁樣對佢哋,真係好過分。」劉太感到心痛,昨晚難以入眠,無法想像事件對小朋友造成的心理傷害,她指,自己的小朋友也是就讀兒童保護會旗下機構,認為事件打擊家長信心,「我而家想同小朋友轉校,對呢個機構嘅處理方法好唔信任。」

林鄭︰要求勞工及福利局督促社署徹查

3 名「童樂居」女職員涉嫌虐兒,於本周三(22 日)被捕。警方昨日交代案情,被捕三人年齡 23 至 44 歲,在幼兒院工作超過兩年,案件中共有 7 名幼童被施虐,分別被扯頭髮、拍打頭部、掌摑面部及頭部等,到傍晚再多 5 名幼兒送院,晚上另多 6 童入院,累計 18 人。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25 日)也在 FB 發文關注事件,她形容事件令人髮指,又說根據警方調查,案件可能共有 18 名兒童受虐,情況非常嚴重。她已要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督促社署徹查,檢視虐兒事件有否涉及該受政府資助院舍或營運機構管理上的疏忽。

林鄭月娥在社交網頁說,針對近年虐兒案件的上升,她在《施政報告》已提出必須立即採取行動,包括立法強制舉報虐兒個案,加強有關專業工作者識別虐兒的培訓,並按情況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提出的建議,特區政府會盡快向新一屆立法會提交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