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2T10:39:58.201Z
林郑月娥说:“23条的法例必须要立得好,确保成效,像中央为特区立好国安法一样,早期作用是止暴制乱,现在是定海神针”

(德国之声中文网)新一届香港立法会首次会议以及行政长官答问会在本周三(1月12日)举行。据香港电台报道,在行政长官答问会上,议员叶刘淑仪关注政府何时能提交基本法23条立法的草案。

此前特首林郑月娥就称,将于今届政府任期内(截至2022年6月30日)展开《基本法》23条立法的讨论及咨询工作。在12日的答问会上,林郑月娥在回应时说,基本法23条立法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职能,不能再拖,保安局局长已全程投入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林郑也表示,知道有议员希望在本届特区政府任内通过23条立法,但她个人认为“要在本届政府任内三读通过条例有难度”。她表示,当局早前提出是本届政府任内提出立法的大框架让社会讨论,称官员未来可以同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作正式或非正式讨论。

法新社报道指出,林郑月娥1月12日没有阐述23条立法是针对具体哪些罪行。据港媒报道,林郑表示,保安局局长制定有关法例时有参考外国的经验及做法。

曾引发重大争议的23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是香港基本法中一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法律条文。其中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2003年,涉及该条文的立法过程在香港引发巨大争议,50万人参与了当年七一大游行反对立法,一些工商界功能组别议员也反对其通过。最终时任特首董建华宣布撤回草案。

在香港回归23年之际的2020年,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会见记者时,称香港回归23年来仍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以维护国家安全“令人失望”。

当年5月的中国全国人大会议上,港区人大代表陈曼琪建议中央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基本法23条)的全国性法律,并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要通过香港立法会审议就可以在港实施。该议案被收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不久后,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相关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相关法律,这就是后来的《港区国安法》。

23条与港区国安法

目前的港区国安法共66项条文,针对四类罪行作出规定:“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者最高可面临终身监禁刑期。

尽管已经有了针对“香港维护国安”的这一全国性法律,香港行政特区并没有放弃23条立法。2021年9月,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电视节目中称,当下是23条立法的最佳时机,并称正在研究立法细节。

在2022年1月12日的行政长官答问会上,林郑月娥也将“23条立法”与港区国安法相提并论。她说:“23条的法例必须要立得好,确保成效,像中央为特区立好国安法一样,早期作用是止暴制乱,现在是定海神针。”

下届港府谁主政?

早在2021年6月被问及23条立法时,林郑月娥就曾表示,“估计无能力在现届任期内完成整个立法工作”。

现年64岁的林郑月娥迄今尚未对是否参加第二个任期的特首竞选表态。目前距离3月27日的新一届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只有两个多月时间。届时,1500名委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将选出行政长官。法新社报道指出,该委员会是忠于北京的。

林郑月娥在不久前的12月下旬赴北京述职,受到了习近平的充分肯定。当时,林郑在被记者问到是否竞逐连任时,她不置可否,称 “没有想自己未来的事。有观察人士当时分析,林郑月娥的举止表明她在寻求再执政5年;同时也有学者称,林郑“连任的机会转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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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埋雷:香港《基本法》在上世纪80年代起草时,北京方面就出于香港可能成为“颠覆基地”的担忧,写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之词句,并禁止香港政治性组织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建立联系。1997年英国将香港主权交还中国之后,北京方面多次表态希望香港尽快就此“自行立法”。
“二十三条”立法遭阻击:2002年,“二十三条”立法进程启动,在香港社会引起了极大争议。反对者认为,这部威权主义色彩浓厚的法案会侵蚀自由权利,且受约束者过于广泛。支持者则认为,西方民主国家也有国家安全法案。2003年7月1日,数十万市民上街抗疫“二十三条”立法,建制派的自由党随后也宣布反对该法案。重重压力之下,特区政府宣布无限期搁置立法。
“反送中运动”:2019年,围绕《逃犯条例》修订案,香港爆发了“反送中运动”。民众先是担心修订案会导致中国内地司法机构今后可以引渡香港人前往内地受审。法案撤回后,这场抗议运动演变成了香港市民对北京势力日益增强渗透的不满。而在北京当局看来,香港近年来的多次抗议示威浪潮已经构成了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北京亲自立法:2019年10月底,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简略地提到“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外界当时猜测,北京会再度推动香港自行进行“二十三条立法”。12月,港版《国安法》在几乎无人关注的情况下悄然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全国人大常委有权将全国性法律置入《基本法》附件三而在香港实施,且该进程只需向香港特区政府及基本法委员会“征询意见”,无需香港立法会审批。
《国安法》浮出水面:5月21日,受新冠疫情影响而延期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审议列入了会议议程,港版《国安法》真正引起了全球的高度关注。5月28日人大闭幕当天,该立法决定获得高票通过,港版《国安法》正式启动立法。
美国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华盛顿方面指责北京此举严重破坏香港自治,正在将香港“一国两制”变为“一国一制”。5月29日,特朗普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启动取消给予香港特殊贸易地位的程序。商界担心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受威胁,香港股市也陷入了动荡。美国还计划出台措施,制裁直接或间接涉及损害香港自治和自由的香港及北京官员。不少西方国家也纷纷对港版《国安法》表示忧虑、遗憾、不安或谴责。
法案全票通过:在巨大的国际压力下,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然以162票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截至此时,官方仍然没有公开法案全文,只是在此前披露了内容概要。根据法案,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今后在香港将是刑事罪名。而新设立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等中央机关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管辖权,事实上限缩了香港的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