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附条件允许企业恢复煤炭出口
【共同社雅加达1月13日电】关于印度尼西亚为优先供应国内煤炭火电站而决定1月期间禁止煤炭出口一事,该国海洋事务与投资统筹部长卢胡特13日宣布,仅允许去年已尽到对国内煤炭销售义务的企业恢复出口。并且对于截至12日煤炭已装载完毕的37艘船舶也允许出口。
据日本政府相关人士透露,其中包括前往日本的船舶。日本是印尼煤炭出口主要目的地之一。经济产业相萩生田光一在与印尼方面会谈时当面要求解除禁运,各国也表达了关切,成为国际问题。
印尼政府规定,煤炭开采企业必须将25%产量销售给国内,未能达标的企业众多导致供应短缺。
卢胡特表示,仅允许与国营电力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去年完全尽到供应义务的企业恢复出口。对于未尽到义务或没有同国营电力公司签约的企业将处以罚款。
卢胡特在声明中强调此次措施是“为了今后(国内供应短缺和禁止出口措施)不再重演”,以寻求理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