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1月20日电】19日获悉,日本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当时居住在福岛县的6人(17至27岁,男女都有)将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以儿童甲状腺癌发病是受核事故辐射影响为由,向东电索赔总计约6.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392万元)。据律师团透露,这是首起追究核电站事故与儿童甲状腺癌因果关系的集体诉讼。原告方将于27日正式起诉。律师团在东京召开记者会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在事故发生时,6人的年龄为幼儿园大班至高一,4人居住在福岛县内陆的中通地区,另2人居住在会津地区和相双地区。目前6人分别生活在福岛、东京和神奈川。

6人于2012至2018年接受福岛县政府面向约38万名18岁以下儿童实施的自愿甲状腺检查等,确诊患上甲状腺癌。2人通过手术切除了单侧甲状腺,另4人因复发而不得不全部切除。据悉,其中还有人因转移至肺部等而接受了放疗。

律师团主张全部6人遭受大量辐射,罹患癌症与核事故存在因果关系。每人索赔8000万至1亿日元不等。

律师团团长井户谦一在记者会上表示:“所有原告均在10多岁时罹患癌症,对升学、就业、结婚等造成了困难。福岛有将近300名儿童在事故后确诊甲状腺癌,应验证与遭受辐射的关系并尽快救济。”

东电方面发表评论称:“如果诉状送达,将在详细听取诉求和主张后诚实应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