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1月29日电】关于因2016年“安全保障相关法”施行而成为日本自卫队任务的保护他国舰艇和飞机的“武器等防护”,防卫省28日公布了2021年的实施数量。以美军为对象的有21起,以首次适用的澳大利亚军队为对象的有1起,共计22起。2020年仅美军就有25起,去年略有减少。

防卫省表示在对美军的活动中,以负责警戒监视弹道导弹的舰艇为对象实施了4起,以为了加强日本防卫能力而与自卫队联合训练的舰艇为对象实施了10起,以飞机为对象有7起。与过去一样,防卫省以直接关系到美军部队运用为由,未公布每起的时间和地点等。

去年6月的日澳外长防长磋商(2+2)中,与会者以“武器等防护”的准备工作已经完善为由,商定把澳方加为对象国。同年11月,海上自卫队护卫舰在四国以南与澳海军护卫舰开展联合训练之际,首次实施了“武器等防护”。防卫省当时罕见地公布了消息。

“武器等防护”以美军为对象于2017年5月首次实施。2017年的实施数量为2起,2018年为16起,2019年为14起。虽然对“重要影响事态”下的运输和补给活动实施护卫是“武器等防护”的主要活动模式之一,但尚无实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