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T09:00:02Z

路透北京1月13日 - 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周四发布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要求,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对企业实施自动分类,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并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

“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市监总局官网刊登的该意见 here称。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负责对本辖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

同时,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的分析,综合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各类涉企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依托信息化系统进行自动分类。

市监总局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相对统一。重点从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方面构建分类指标体系,科学赋予指标权重,并根据监管实际不断更新调整,持续优化完善。

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

意见并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实现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