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30T06:29:59Z

路透北京1月29日 - 中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又迎大礼包,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最新就试点税收政策做出规定,称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财政部网站最新发布公告 here,具体而言,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和项目公司不确认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原始权益人向基础设施REITs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当期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允许递延至基础设施REITs完成募资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缴纳。

其中,对原始权益人按照战略配售要求自持的基础设施REITs份额对应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允许递延至实际转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始权益人通过二级市场认购(增持)该基础设施REITs份额,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认定优先处置战略配售份额。

公告还称,对基础设施REITs运营、分配等环节涉及的税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事项,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中国国家发改委此前要求尽快推动项目入库和公募REITs的发行和上市,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资产的投资良性循环。分析师认为,前期企业因顾虑REITs上市后优质资产被剥离影响其他项目融资,参与意愿弱,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应适当给予原始权益人的专项优惠支持;中国发展基础设施REITs潜力巨大,但很难扩充到房地产领域。

发改委去年年底发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REITs的通知 here称,进一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推动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各地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支持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已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企业,研究在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十四五”规划《纲要》已明确,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中国证监会此前召开会议称,扩大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

去年6月21日,首批九单基础设施REITs产品在沪深证交所挂牌上市,标志着中国基础设施REITs市场正式建立。据中证鹏元统计,截至2021年底,中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共发行11只,合计发行规模364.13亿元,目前正在申报的有三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