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管
國家網信辦等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或規避監督管理行為,有關規定將於3月1日起實施。
規定指,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虛假註冊帳號、非法交易帳號、操縱用戶帳號或虛假點讚、評論和轉發;亦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過度推薦、操縱榜單或檢索結果排序、控制熱搜或精選等干預信息呈現。
規定並指出,相關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對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妨礙、破壞其合法提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正常運行,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相關服務提供者亦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