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民政事務總署署理高級行政主任,被指3次欺騙署方申請假期看醫生,但實際上是參加跳舞班,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3項「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被告繼續獲准以1萬元保釋等候判刑,法庭會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求情指,41歲女被告傅申於2002年加入政府後一直克盡己任,內部視她為「明日之星」,直至數年前調職至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因而壓力大增,亦與上司發生磨擦,臨床心理學家診斷證實患上精神疾病。辯方強調,被告不是因偷懶而犯案,並呈上黃大仙區議員的聯署。

案情指,被告於2018年至2020年間,3次向上司遞交「申請離開工作崗位」表格,並附上中醫診所的看診紙作為證明文件。上司以為全部資料真確因此批准看診,但實際上被告當日下午是去參加舞蹈興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