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就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案,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並告知孫力軍的訴訟權利。

新華社在報道中提及孫力軍操縱證券市場。報道指,孫力軍被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操縱證券市場,情節特別嚴重;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應當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