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布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定義和評估方法,附加監管要求,以及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機制等。

證監會指,基金資產淨值連續20個交易日超過2000億元人民幣,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20個交易日超過5000萬個,納入重要貨幣市場基金評估範圍。

徵求意見稿要求,重要貨幣市場基金需建立風險管理體系,設置更為嚴格審慎的風險控制要求,加大壓力測試頻次。

交易行為方面,重要貨幣市場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5%;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不得低於20%等。

風險準備金方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每月從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管理費、托管費中計提的風險準備金比例,分別不得低於40%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