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部機場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馮軍等人因疫情防控不力等原因被問責。

新華社報道,江蘇省紀委監委對馮軍、東部機場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徐勇,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汪超,以及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原應急救援部主任尹運文,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報道指出,馮軍違反工作紀律,在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職失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對疫情發生和擴散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此外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另外,報道指出,徐勇亦涉嫌受賄犯罪,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尹運文涉嫌的犯罪問題,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