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男子被搜出藏剪刀等利器 判囚7個月
一名27歲男子在2019年理工大學衝突事件中,被搜出剪刀及𠝹刀等利器。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兩項盜竊罪罪成,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7個月。
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後悔干犯法例,但經審訊定罪,被告悔意遲來且有限。她說,涉案的六角匙在案發時仍在包裝內,接納被告未用過,但指出理大當時情況嚴重,有很多暴力及破壞行為,被告從校園出來,且身藏剪刀、𠝹刀,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判囚6個月。裁判官又說,被告盜取兩張有他人照片及個人資料的會員證,用以進出理工校園,兩罪各判囚兩個月,同期執行,其中一個月則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期執行。
被告劉思衛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港鐵車站近A1出口天橋,管有一套六角匙、4把剪刀及一把𠝹刀;另被控在同年同月12日至18日期間,在理大校內偷竊兩張香港射箭總會的會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