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宣布,「疫苗通行證」在下月14日起,擴展至新入住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住客。

社署說,除非持有醫生簽發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證明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外,所有新入住院舍的長期住宿住客,必須已最少接種第一劑疫苗,方可入住院舍;只接種了第一劑疫苗的新入住院舍住客,仍須在該接種日起計的8星期內,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方可繼續居於院舍。

社署呼籲各院舍經營者或主管,與新入住院舍住客簽訂入住協議及安排住客入住院舍時,務必遵照有關「疫苗通行證」的要求,以確保防疫屏障在院舍得以建立,保障住客的健康。

社署已分別於《安老院實務守則》及《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加入相關條文,條文將於下月14日起生效,所有院舍均須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