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當局正探討在《僱傭條例》下作出更清晰的說法,如僱員因強制檢測而無法上班,可視之為病假,現時正作相關研究,有需要時向立法會提交修例。

對於有關人士現時在指定檢疫中心檢疫後,衞生署會發出證明文件,亦會因應受檢疫人士的要求,提供醫學證明書。羅致光說,在法例上,在病假紙上所列明的必需是疾病,才可符合要求申領病假,但如只是檢疫,病假紙上所寫的並非疾病,因此當局需要作出釐清。

在立法會人事務委員會上特別會議上,民建聯的顏汶羽關注,政府幾時能完成研究,因為現時每日都有不少樓宇被圍封檢測,僱員都擔憂權益受損。他又希望,政府能為在檢疫中心、受圍封檢測影響的僱員提供停工津貼。

羅致光回應,修例需要時間,但當局會從速進行相關工作。他表示,在考慮支援受影響人士的措施,亦要考慮所產生的反面作用,會否影響防疫工作,或增加不必要壓力,最終弄巧成拙,因此就任何措施當局都要作全面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