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宣布,將獨立舉辦「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今日起接受報名。

有關活動過去由消委會與香港記者協會協辦,消委會去年11月單方面宣布暫停舉辦。消委會表示,鑑於近年傳媒行業變化日新月異,消費資訊傳播的方式亦日趨多元化,去年底成立工作小組,探討不同媒體的最新發展趨勢,及參考多個本地及國際新聞獎項,從參賽組別、獎項設計、評審流程、評分準則、獎項金額,和公眾參與等各個環節,進行改革及優化。

消委會表示,全新的報道獎貼合現今以社交平台傳播及接收新聞資訊的模式,同時亦加入市民參與及新增獎項,包括「年度主題大獎」及「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卓越大獎,進一步提高公眾對消費權益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