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上環遊行演變為警民衝突,多名示威者被捕,44人被控暴動罪分3案處理。第3宗涉15人的案件經審訊後,除1名認罪的男子外,14人全部被裁定罪成,由於有被告需要接受病毒檢測,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

法官練錦鴻早前聽取求情後原定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但昨日荔枝角收押所及塘福懲教所分別有人初步確診,練錦鴻指9名還押中的男被告需要接受病毒檢測,需要押後判刑。練錦鴻形容情況令人「好唔滿意」,但與上司商討後,認為各被告參與程度不同,量刑時會有分別,故需要一併判刑。

15名被告被控於當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一名19歲被告張雯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另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雷射筆的攻擊性武器罪亦被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