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及證監會早前公布關於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五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一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引起市場關注。

人行表示,個人現金存取相關規定不會影響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居民存取現金便利程度不會受到影響。

央視財經引述人行相關負責人報道指,相關文件主要目的是預防和遏制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群眾資金安全和利益;加強現金存取業務管理是對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要求,符合反洗錢國際標準。

負責人引述數據指,目前國內超過五萬元人民幣的現金存取業務筆數,僅佔全部現金存取業務的2%左右,有關規定總體上對客戶辦理現金業務影響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