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廣東省政府前副秘書長曹達華涉嫌受賄,被廣東檢察機關起訴。
當局表示,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曹達華在2006年至2021年,利用擔任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廣東南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其他人或公司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追究刑事責任。
現時47歲的曹達華是廣東新興人,長期在廣東任職,2018年曾任省大灣區辦常務副主任,2020年底出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去年10月被免職、其後因嚴重違紀違法,被廣東省紀委監委開除黨籍和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