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有12名警務人員及2名文職人員初步確診新冠病毒,他們年齡介乎26歲至53歲,分別於警察總部、觀塘警區、中區警區、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西區分區、深水埗分區、落馬洲分區、水警西分區及警察體育遊樂會工作。

警方表示,他們較早前獲安排接受病毒檢測,分別於昨日及今日初步證實對新冠病毒呈陽性反應。他們過去14日沒有外遊記錄,工作期間有佩戴口罩。他們最後上班日期為1月28日至2月8日。

警方又表示,在等候衞生署進一步評估及建議前,與有關人員可能有緊密接觸的警務人員及文職人員,均按衞生署指示獲安排接受病毒檢測,警方亦已派員清潔及消毒相關工作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