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行政會議批准引用緊急條例,將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及選舉日期押後。

林鄭月娥傍晚舉行記者會,表示行政會議今日舉行特別會議後作出有關批准,原定今年3月27日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日,押後至今年5月8日,而原定在星期日開始的選舉提名期,相應押後至今年4月3日至16日。

林鄭月娥說,有關決定是由於香港面對抗疫兩年來最嚴峻的局面,形勢危急,政府要集中力量應對疫情,不容有失,同時亦符合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指示精神,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

她又指,今次並非第一次因疫情押後選舉,在前年7月時亦曾引用緊急條例,將第7屆立法會選舉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