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發新聞稿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押後行政長官選舉,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做法,既有先例可循,亦有法理基礎。

梁君彥說,在當前疫情嚴峻下,不論是選委投票、候選人爭取選委提名和市民支持、以及選舉宣傳等競選活動,都會受到嚴重影響,而選舉活動中的社交接觸也會增添疫情蔓延風險。押後行政長官選舉符合確保選舉能公平、公正、公開和安全地進行。

他說,本港新冠疫情急速惡化,與2020年7月底決定押後立法會選舉時,單日確診最高的149宗個案相比,現時形勢更加嚴峻。感染人數居高難下,社區傳播風險日增,特區政府、立法會及全港市民必須將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