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網上號召上街 男子被控煽惑參與非法集結案下月再訊
一名男子涉嫌在「連登討論區」發布貼文,號召網民上街,被控煽惑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案件於西九龍法院提訊,由於荔枝角收押所全部還柙人士均需強檢,被告未能到庭應訊。他今日被加控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訊。
經修訂後,被告陳泰森現被控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罪、6項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控罪指,被告去年12月在香港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6項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分別發布共6篇刊登於「連登討論區」的貼文,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則指他分別在「連登討論區」或Telegram頻道發表陳述。這些貼文及陳述具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機關及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他人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