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星期四起全面實施,進入食肆、超市、街市及商場等表列處所,需至少打了一針新冠疫苗,其中食肆要掃描市民的疫苗接種記錄。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蔡傑銘表示,市民進入商場回家、上下班或前往商場餐廳取外賣等的情況,可獲豁免,但要視乎是否合理。

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表示,市民的接種記錄將會被加密處理,31日後會自動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