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星期四起全面實施,市民如途經商場回家、上下班或取外賣等,可獲豁免。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上,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蔡傑銘被問到,如果相關市民解釋進入商場前往買外賣,或正在搜尋食肆,會否構成「灰色地帶」,他表示,會視乎每宗個案的證據,強調有關措施是希望市民接種疫苗,而不是「鑽空子」去不打針。

蔡傑銘說,在取外賣可獲豁免的情況中,當局主要是希望針對一些已經在食肆「落單」的市民,由於已「落單」,所以應該有紀錄。由於市民外出時始終有風險,希望市民接種疫苗,而不是用不同方式去考量,哪個地方可以獲豁免、哪個地方可以不打針進入等。

他表示,在相關措施下,不想有太多人獲得豁免,否則便有違推行措施的目的,亦可能構成不公平,例如有人可能覺得為何入商場的店舖要帶「疫苗通行證」,為何取外賣又不用帶「疫苗通行證」。

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在同一節目說,需要「主動」查核的處所負責人,要用當局提供的二維碼掃描器,掃描進入處所的顧客的疫苗接種紀錄,當中包括姓名和證件號碼等個人資料,但當局會在儲存這些資料時,會將資料遮蓋,並以加密方式儲存在掃描器內,處所負責人不能翻看,並且在31天後自動刪除。

至於處所負責人如果遺失這些掃瞄器,會有法律責任,黃志光說,需要「主動」查核的處所負責人,要妥善保存掃瞄器,有需要時要交予防疫抗疫的人員提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