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提出,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的欠租商戶採取法律行動,為期3個月,最多可再延長3個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這項不是香港獨創的措施,新加坡都有,針對商戶的周轉問題,強調業主與與租客之間的利益,並非完全對立或零和遊戲,如果店舖結業,都會影響業主。
他指出,租客如出現短期現金流問題,與業主雙方商討,若短期措施可幫助租客回復業務,可達致雙贏。
許正宇說,今次是一項新法例,牽涉599F章的表列處所,包括遊戲機中心、美容院、餐飲處所、幼兒中心及旅行代理商等等,他說不希望社會對立,而是有傾有講,協商共度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