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黑人男子弗洛伊德前年5月被警員跪頸致死的案件,陪審團裁定3名明尼亞波利斯市前警員侵犯人權罪成。

3名介乎28至38歲的前警員,被控在逮捕弗洛伊德的過程期間,故意漠視弗洛伊德的醫療需要。他們先後出庭作供,指當時未有意識到弗洛伊德需要醫療協助。檢察官認為,人類的尊嚴和常識都應該迫使被告採取行動,阻止弗洛伊德死亡。

12人組成的陪審團商討大約13個小時,星期四作出裁決,案件押後判刑,被告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