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等4人涉串謀欺詐案提堂 案件押後至4月26日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兒子詹劍崙涉嫌聯同另外兩人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涉及犯罪得益超過4200萬元,4人被廉署起訴串謀欺詐及洗黑錢共3項罪名。兩宗案件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案中被還押的48歲男商人馬鐘鴻缺席聆訊。
控方交代調查涉及眾多人士的銀行帳戶及可換股債券交易,需時分析銀行記錄、索取稅局文件及律政司法律意見,審視是否會新增控罪,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26日。
代表詹培忠的辯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質疑案發於2013年,廉署自2016年起調查,只有1名證人,並早已提交證供,不明白為何需時這樣久,認為延誤沒有必要。
裁判官張志偉表示情況不理想,但基於公義,批准控方申請,3人繼續保釋候訊。